Page 108 - 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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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投資環境簡介







                    (三)最低工資:

                                無明文規定,瑞典法律規定薪資由勞資雙方共同協議訂定,勞方常藉

                           其產業工會協助與資方商議,或以工會資料為準則商討。

                    (四)社會保險費:


                                社保費占雇員所得之19.8%(2023年適用,可能因行業別有所不

                           同),由雇主每月併同所得稅申報繳納。社保費完全由雇主負擔,且會不

                           定期調整比例。

                    (五)法定休假:


                           1、休假:服務滿1年,有支薪休假(並給休假獎金)達25天。

                                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為「休假年度」,休假年度開始前可稱為

                                「累假資格年度」。休假年度前僱用者,其支薪休假日數依當年度工

                                作日數比例計算,為「受僱日數/365天×25」。


                                雇員應在第1個「休假年度」開始計算支薪休假日數,而不能在「資

                                格年度」計算支薪休假日數。另雇員每年有權保留5日休假順延運

                                用,最高可保留5年共25日併入當年度休假日使用。

                           2、不休假獎金:若累積之休假沒用完,雇員可將不休假日數於年度終

                                結時(3月31日)或在離職時,一次領取不休假獎金。不休假獎金須


                                扣繳所得稅及社會保險費。

                    (六)所得稅:

                                所得稅按累進稅率繳納,稅率累進最高可達約55.2%。

                    (七)年終獎金:

                                無明文規定,由勞資雙方共同協議訂定。(通常沒有)


                    (八)加班:

                                雇員加班費按正常薪資之1.5倍計算。

                    (九)調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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