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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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投資環境簡介
(三)最低工資:
無明文規定,瑞典法律規定薪資由勞資雙方共同協議訂定,勞方常藉
其產業工會協助與資方商議,或以工會資料為準則商討。
(四)社會保險費:
社保費占雇員所得之19.8%(2023年適用,可能因行業別有所不
同),由雇主每月併同所得稅申報繳納。社保費完全由雇主負擔,且會不
定期調整比例。
(五)法定休假:
1、休假:服務滿1年,有支薪休假(並給休假獎金)達25天。
每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為「休假年度」,休假年度開始前可稱為
「累假資格年度」。休假年度前僱用者,其支薪休假日數依當年度工
作日數比例計算,為「受僱日數/365天×25」。
雇員應在第1個「休假年度」開始計算支薪休假日數,而不能在「資
格年度」計算支薪休假日數。另雇員每年有權保留5日休假順延運
用,最高可保留5年共25日併入當年度休假日使用。
2、不休假獎金:若累積之休假沒用完,雇員可將不休假日數於年度終
結時(3月31日)或在離職時,一次領取不休假獎金。不休假獎金須
扣繳所得稅及社會保險費。
(六)所得稅:
所得稅按累進稅率繳納,稅率累進最高可達約55.2%。
(七)年終獎金:
無明文規定,由勞資雙方共同協議訂定。(通常沒有)
(八)加班:
雇員加班費按正常薪資之1.5倍計算。
(九)調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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