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 工 個小孩以上則有30天。 在請產假前10個月至少工作超過6個月之全職員工,有權申請49 周至59周之育兒假,育兒津貼則為薪水之100%至80%,亦可延長 產假 無薪之育兒假。孕婦於產前3星期和產後6星期必得申請產假。領 (含育兒假) 養小孩之父母取得同樣之育兒假,惟領養小孩已超過15歲者不適 用,育兒假期間薪資由政府負擔。單親父/母親可獲雙親份之育兒 假。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