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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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二)居民公司 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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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所得稅(IRES)
(1)應納稅人、稅率與納稅期間
公司所得稅適用於義大利之居民與非居民公司。居民公司按
照其在義大利與義大利境外的收入繳納公司所得稅(即無限納
稅)。非居民公司僅就其來自於義大利的收入繳納公司所得稅
(即有限納稅)。
居民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S.p.A.)、有限責任公司
(S.r.l.)及股份有限合夥公司(S.a.p.A)。
居民公司也包括依據外國法律成立的公司,其在納稅大部分
時間內,在義大利設有行政辦公室、有效的管理職能或主管業
務。
另合夥公司包括無限合夥(Società in nome collettivo)及有限
合夥(Società in accomandita semplice)因非屬受股份限制的居民
合夥公司,故不需繳納公司所得稅。基於納稅目的,該等型態之
公司之收入被分配給合夥人並分別相應納稅。
為繳納公司所得稅,納稅期間可以與法律或公司組織章程中
規定的公司之會計年度一致。若無相關規定,納稅期間與歷年一
致。
(2)稅基
《所得稅法彙編》之相關規定原則計算稅基。公司的任何收
入項,無論其性質為何,都被認定為商業收入,並按應稅收入由
會計年度所有之淨收入(即境內外收入)構成,作為損益表之結
9 居民為國際稅法上之重要概念。國際稅法學界對居民這個概念已逐步達成共識,即按照一國法
律,依住所、居所、管理場所或其它類此性質的標準,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包括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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