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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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二)居民公司 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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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所得稅(IRES)

                              (1)應納稅人、稅率與納稅期間

                                        公司所得稅適用於義大利之居民與非居民公司。居民公司按


                                    照其在義大利與義大利境外的收入繳納公司所得稅(即無限納

                                    稅)。非居民公司僅就其來自於義大利的收入繳納公司所得稅

                                    (即有限納稅)。

                                        居民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S.p.A.)、有限責任公司


                                    (S.r.l.)及股份有限合夥公司(S.a.p.A)。

                                        居民公司也包括依據外國法律成立的公司,其在納稅大部分

                                    時間內,在義大利設有行政辦公室、有效的管理職能或主管業

                                    務。


                                        另合夥公司包括無限合夥(Società in nome collettivo)及有限

                                    合夥(Società in accomandita semplice)因非屬受股份限制的居民

                                    合夥公司,故不需繳納公司所得稅。基於納稅目的,該等型態之

                                    公司之收入被分配給合夥人並分別相應納稅。

                                        為繳納公司所得稅,納稅期間可以與法律或公司組織章程中


                                    規定的公司之會計年度一致。若無相關規定,納稅期間與歷年一

                                    致。

                              (2)稅基

                                        《所得稅法彙編》之相關規定原則計算稅基。公司的任何收

                                    入項,無論其性質為何,都被認定為商業收入,並按應稅收入由


                                    會計年度所有之淨收入(即境內外收入)構成,作為損益表之結


                  9  居民為國際稅法上之重要概念。國際稅法學界對居民這個概念已逐步達成共識,即按照一國法
                     律,依住所、居所、管理場所或其它類此性質的標準,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包括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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