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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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投資環境簡介






                                    果,並依《所得稅法彙編》規定的特別稅收原則做出調整。免稅

                                    收入和繳納最終預扣稅之收入不歸入應稅收入。

                                        一般而言,增項收入與減項收入依照權責發生原則確定,惟

                                    亦有例外(如股息按收付實現制徵稅)。


                                A.  增項收入

                                    ■  主要原則

                                    ■  應稅收入的確立包括以下主要原則。


                                ◇  毛收入-包括:公司正常經營收入,如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原

                                    材料或半成品銷售收入;金融工具銷售收入(不含已作為會計資

                                    產之金融工具)。

                                ◇  非經常項目收益-包括相關回收款項:前納稅期間抵扣之費用;

                                    前納稅期間抵扣之虛列費用;及前年度資產負責表上紀錄之負


                                    債。

                                ◇  資本收益-包括資產與產品(不包括取得毛收入之商品)的處置

                                    收益。典型的資本收益為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的商品處置所獲

                                    得的資本收益。

                                        資本收益應計入實現資本收益之納稅年度的稅基之中,或若


                                    相關資產一直持續持有至少3年,則資本收益應攤平至其實現年度

                                    及日後年度,直至第4年。該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在最後3年資產負

                                    債表中顯示為資產的相關企業持股。

                                     相關企業持股免稅機制

                                        義大利居民公司處置其在義大利公司、外國公司或合夥企業


                                    的特別股而獲得之資本收益免繳公司所得稅。

                                        資格股份應符合以下條件:

                                ◇  處置股份時,股份持續持有超過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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