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土耳其
P. 109

投資法規及程序






                           1、除非受國內法律與國際協訂所限制,否則外人在土耳其境內可自由進

                                行直接投資,不必經過特許。


                           2、外人投資與本國人享受同等待遇,因此外人投資之最低資本額限制未
                                來也會取消。


                           3、准許外人購買土耳其之房地產。

                           4、除非妨礙公共利益,否則不得徵收外人在土耳其境內之投資。

                           5、外人在土耳其投資之利潤、股利與其他收入可自由匯出。


                           6、外人在土耳其投資所衍生之爭端可尋求國內或國際仲裁,亦可訴諸法

                                律。

                           7、外人投資可以現金、證券、機械設備或智慧財產權為之。

                           8、允許外人從事土耳其自然資源之開發。

                           9、非現金投資之估價依土國商事法處理。


                           10、以國外證券投資,其估價依該國或國際機構規定處理。

                           11、不從事商業活動之公司聯絡代表處,其設立可逕由國庫署核准。

                           12、現有外人投資日後將受新的外人投資法規範,但現有外資在修法前所

                                取得之權益不受影響。

                                外人投資法修訂後,土耳其之投資限制將大為放寬,應有助引進外人


                           投資,加速經濟成長與創造就業。

                    (三)房地產投資規定:

                                土耳其政府規定外國投資人(foreign investors)在土耳其購置不動產

                           (real estates),2年內須提交開發計畫(development projects)予土國環境

                           暨都市發展部(Environment and Urbanization Ministry)。


                                土耳其國會2017年2月23日通過法案,外國人在土購置房地產將可免

                           除繳納第一筆交易之營業稅(value-added tax;VAT),購置房地產的金額

                           必須以外幣支付,且購置後一年內不可再轉售,方可享有該優惠。此措施




                                                                                                  99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