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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投資環境簡介






                                    捷克克朗的「創造就業機會」補助金、最高補助50%的職前或在

                                    職培訓補助金、最高20%許可成本的資本投資現金補助。

                    (四)商務支持服務中心:


                           1、小型企業:員工少於50人,年營業額與年度資產負債總額不超過

                                1,000萬歐元的企業(就集團層面)。

                              (1)獲投資獎勵之最低條件:最少須設立於3省份,另軟體研發中心或

                                    數據中心最少須創造10個工作機會,高科技維修中心最少須25

                                    個,共享服務中心35個。


                              (2)最高投資獎勵為許可成本的40-60%(依地區而定)。

                              (3)適用投資獎勵類別:長達10年的企業所得稅減免。

                           2、中型企業:員工介於50至250人間,年營業額不超過5,000萬歐元,且

                                年度資產負債總額不超過4,300萬歐元的企業(就集團層面)。


                              (1)獲投資獎勵之最低條件:最少須設立於3省份,另軟體研發中心或

                                    數據中心最少須創造10個工作機會,高科技維修中心最少須25

                                    個,共享服務中心35個。

                              (2)最高投資獎勵為許可成本的30-50%(依地區而定)。

                              (3)適用投資獎勵類別:長達10年的企業所得稅減免。


                           3、大型企業:員工超過250人,年營業額超過5,000萬歐元,且年度資產

                                負債總額超過4,300百萬歐元的企業(就集團層面)。

                              (1)獲投資獎勵之最低條件:最少須設立於3省份,另軟體研發中心或

                                    數據中心最少須創造20個工作機會,高科技維修中心最少須50

                                    個,共享服務中心70個。


                              (2)最高投資獎勵為許可成本的20-40%(依地區而定);下列省份僅

                                    新經濟活動得獲支持:皮爾森州、中波西米亞、南波西米亞、南

                                    摩拉維亞與維索基納省,其他省份無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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