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克羅埃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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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羅埃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交易。
二、聘用外籍員工
依克國外國人法(Alien Act)規定,外國人須取得停留及工作取可(stay and
work permit)始得在克國工作。
克國居留工作許可由本人或雇主向其總公司所在地之警政機關申請,須檢附文
件包括:護照、僱用契約、工作職務概述、該外籍員工之專業證明、雇主之營業登
記證明文件、完稅證明、僱用聲明文件(A statement substantiating employment of
an alien)、健康保險證明、財力證明、教育背景證明等,文件須為正本或是經驗證
後之影本,倘為國外語言,須翻譯為克羅埃西亞文並經驗證。工作許可效期原則上
為1年,惟可延長,與僱用期間相同。
倘屬申請工作許可之展延者,須於效期截止60天以前提出申請;除上述文
件外,另須檢附:原工作許可影本、僱用契約影本、該外籍員工之僱用紀錄影本
(a copy of the foreigner’s employment record)。
克國新版「外國人法」(Foreign Nationals Act)於2021年1月1日生效。根據該
新法規定,克國政府不再設定外國人就業年度配額,惟外籍員工之雇主須先向克國
就業服務局(HZZ)申請勞動市場需求審查;若克國境內無符合雇主標準之註冊失
業者,則雇主可據此向奧國內政部申請外人居留及工作許可證。上述申辦程序(包
括勞動力市場審查)最多30天。
該法規定之國內勞動市場審查不包括克國目前缺工嚴重職業如:木匠、泥瓦
匠、餐飲業服務生、屠夫等。另,從事農業、林業、旅館住宿及觀光等在克國境內
工作居留逾90天之季節性外籍職工亦不須經HZZ審查。
新法另增設「D類簽證」,適用對象係給第3國國民來克國家庭團聚、就讀大專
院校、學術研究、及受中學教育等之長期居留簽證。此外,克國國民之外籍家人可
在更優惠之條件下取得長期或永久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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