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孟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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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投資環境簡介






                       ˙  自開始營業起,免徵資本利得稅10年。

                       ˙  自開始營業起5年內,免徵外籍技術員工個人所得稅3年。

                       ˙  免徵土地開發稅。

                       ˙  免收土地登記費。


                       ˙  土地、廠房租賃印花稅50%優惠。

                       ˙  水電瓦斯公用費用之加值稅80%優惠。

                    (四)科技園區


                                2015年10月,孟加拉國家稅務局宣布減免經濟特區高科技園區內企業

                           50%股息收入稅項。2018年底擴大科技園區廠商享有前7年免繳企業所得

                           稅,後3年徵收70%所得稅。

                    (五)國際稅收

                       ˙  孟加拉遵從2006年施行的南亞自由貿易協定(South Asian Free Trade


                           Agreement, SAFTA),減低4,500種南亞國家進口產品的進口稅率。具有追

                           溯效力的新條例由2011年1月將原物料及工業用品之進口稅率減少至

                           4.05%,中級產品的進口稅率將由9.52%減低至8.43%,而成品及奢侈品的

                           課稅率則由18.12%減低至15.93%,最終降低至0%至5%之間。

                       ˙  孟國出口至美國的產品平均約須支付20%的進口稅,而美國政府暫無降低


                           對孟國製產品關稅之計畫。

                       ˙  歐盟於2011年開始實行新政策,允許包括孟加拉等低度開發國家成衣出口

                           商即使不由原產國採購布料,仍能在歐盟的28成員國享有免12%進口稅的

                           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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