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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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居留權之取得及移民相關規定及手續



                       肯亞並無提供投資移民,居留權申請除了藉由婚姻方式外,另一方式為在肯亞

                  取得7年以上的工作准證,並在肯亞連續居留3年以上者方可申請。



                  二、聘用外籍員工之規定



                       肯亞針對不同產業提供不同的工作准證(Permit),所有工作准證的填表費均

                  為10,000肯亞先令,該費用不論是否取得政府的申請許可均不退費;當取得政府的


                  申請核可後,再依申請的等級繳工作准證費。主要分類及費用如下:

                    ․ Class A Working Permit:從事投資探勘與礦產相關之工作准證申請。每年的

                        工作准證收費250,000肯亞先令。須提供的文件包含至少100,000美元(或其他

                        等值幣額)之投資金額的銀行財力證明、探勘執照影本、最近一次的繳稅證

                        明、僱用肯亞籍勞工名冊。


                    ․ Class B Working Permit:從事投資農業相關之工作准證申請。每年的工作准

                        證收費100,000肯亞先令。須提供的文件包含至少100,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幣

                        額)之投資金額的銀行財力證明、土地許可、最近一次的繳稅證明。

                    ․ Class C Working Permit:從事投資藥劑相關之工作准證申請。每年的工作准

                        證收費100,000肯亞先令。須提供的文件包含至少100,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幣


                        額)之投資金額的銀行財力證明、藥劑相關會員證明、職業時需繳交從業人

                        員身分證與公司營業執照影本、最近一次的繳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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