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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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投資環境簡介
勞工服務年資每滿1年最低15天薪資。
(二)工資、工時
1、勞工關係法(Labour Relations Act)規定,各產業工會可與雇主進行
集體談判,以決定其最低工資,故各行業之最低工資並不一致(每月
最低工資於85美元至190美元間),且每年5月將會重新檢視最低工資
是否須調整。另亦根據各地方經濟發展之情形制定基本工資,一般而
言,大都市地區因生活費用較高,基本工資亦較高,約較非都市地區
高約 10 至 60% 。相關細節可至肯亞投資局的網站下載:
http://invest.go.ke/salaries-and-wages/
2、長期合約僱用之勞工每年至少有21天的給薪年休假。
3、勞工每周至少可休息1天。
4、勞工受僱滿2個月或以上者,若雇主要終止合約得支付每月至少1.75
日的遣散費。
5、婦女勞工可享有3個月給薪生產假。
6、男性勞工可享有2週給薪的陪產假。
7、病假:每年至少7天全薪及7天半薪,依產業不同而調整。
8、加班費:依不同產業的規範支付。
9、雙方終止合約關係需於1個月前以正式書面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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