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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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主要變化有:一是持續鼓勵外資投向製造業。全國目錄繼續將製造業

                           作為鼓勵外商投資的重點方向,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水準,新增或擴展元


                           器件、零部件、裝備製造等有關條目。二是持續引導外資投向生產性服

                           務業。全國目錄將促進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作為修訂重點,新增或

                           擴展專業設計、技術服務與開發等條目。三是持續優化利用外資區域布

                           局。結合各地勞動力、特色資源等比較優勢擴大中西部目錄鼓勵範圍。

                                外商投資《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的領域,符合條件的,可以享


                           受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政策;對於集約用地的鼓勵外商

                           投資製造業項目,可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

                           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六)《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目錄詳如ww


                           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101/t20210129_1266472.html?code=&state

                           =123

                                《產業目錄》中的新增目錄重點將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

                           業的細分行業納入,比如旅遊演藝、高端專業醫療、生物質材料研發與

                           應用等。同時,考慮到海南的產業特色和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把與熱


                           帶農業、海洋開發等相關的產業也納入其中,比如熱帶農林產品精深加

                           工、智慧海洋與海洋資訊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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