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0
一、受理申購期間:自民國115年9月10日至115年10月24日止,為期45日。
二、旨揭園區產業用地之標售條件、程序、標示、價格、用途、使用限制、容許引進之產業類別及其他相關等事項,詳載於其標售公告及標售手冊內容。相關標售手冊請至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yhg.gov.tw)→ 縣府訊息→ 縣府公告下載。
三、申購旨揭園區產業用地,應依其標售公告及標售手冊內載明之規定,檢齊應備書件,並妥與密封,以掛號信件於受理期限前(郵戳為憑)郵寄至613947朴子郵政第056號信箱(朴子郵局地址: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46號)。
資料來源: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開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