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0
有關媒體對臺商回臺投資疑問,經濟部今(20)日再次澄清,臺商回臺方案與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方案,沒有直接相關。
2019年8月15日實施之「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及「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業者申請匯回的境外資金經財政部國稅局與國內銀行聯合審核,匯回存入國內銀行開立的外匯存款專戶後,得向經濟部申請實質投資,完成投資並取得本部核發的完成證明後,得向財政部國稅局申請退還50%稅款(即實質稅率4%或5%)。
而2019年1月1日實施之「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是以政策協助受美中貿易衝擊的中國大陸臺商快速取得貸款,加速轉移產線回臺灣因應,方案審查流程僅需2週即可取得資格函,寬限期最長3年,期滿廠商仍須還款。臺商投資臺灣,只要符合受美中貿易戰衝擊、赴中國大陸投資達兩年以上,以及回臺投資/擴廠具備智慧化元素或功能的企業,都可以申請臺商回臺方案。無論企業要使用境外匯回、自有資金或融資等方式,只要符合法規規範,經濟部尊重其財務調度管理,並不會限定企業資金來源。
臺商回臺投資無疑是近年臺灣經濟成長重要推手之一,也讓我們經濟成長率重回並維持亞洲四小龍之首。美中貿易戰後,除高階伺服器及網通設備首波回臺產業鏈,接著是智慧運輸、LCD面板、智慧製造、光學設備廠商陸續在臺建廠擴產,另外,目前已進入中小企業、傳統產業投資的成為第3波投資,將成2020~2021年投資臺灣主力,代表近2年投資趨勢已從大企業投資轉移至產業供應鏈之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投資臺灣三大方案截至2021年2月4日已有814家廠商通過資格審查,累積投資金額已近新臺幣1.2兆元,目前仍有37家廠商排隊待審,顯示臺灣因防疫有成,成為國內外企業避險之地,廠商持續加碼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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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