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為鼓勵企業投入經費從事研究發展,以促進產業創新,強化企業競爭力,本部特訂定「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貸款要點」,提供企業貸款資金,配合計畫申請及審查之需要,將相關作業規定及應備資料彙編成冊,俾利業界参考運用。計畫申請及後續簽約管考等相關作業依行政程序法由本部委託之機構成立計畫專案辦公室執行。
全程作業程序
適用產業範圍
- 網際網路業:指對機構或個人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撥接服務、專線服務、連線服務、網路多媒體軟體及內容服務、系統及應用程式服務等專門服務之公司。
- 製造業:指從事物品製造或加工之公司。
- 技術服務業:提供產業創意、研究發展、設計、檢驗、測試、品質管理、流程改善、製程改善、自動化工程、電子化服務、資源再利用、污染防治、能源管理、智慧財產交易、創業管理或其他專門技術、諮詢或顧問或其他相關行業之公司。
- 流通服務業:指批發業、零售業及物流業。
- 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包含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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