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配合政府產業自動化、環境保護及節約能源政策,鼓勵企業購置自動化、改善污染防治及節約能源設備,有效防治污染與促進能源有效利用,以促進產業升級。
資金額度
總額度為新臺幣 800 億元,辦理期間自開辦日至107年12月31日為第1期,額度新臺幣300億元。每筆貸款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出資 25% ,承貸銀行出資 75% 搭配貸放。
貸款對象
國內之公民營企業。
貸款範圍
- 購置自動化機器設備之投資計畫。
- 購置電腦軟硬體之投資計畫。
- 購置污染防治設備之投資計畫。
- 購置節約能源設備之投資計畫。
- 購置利用新及淨潔能源設備之投資計畫。
- 購置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者更新(新購或汰舊換新)車輛與其相關車內設施計畫。
- 購置經經濟部認定屬於自動化、節約能源、新及淨潔能源等設備之投資計畫。
辦理單位
本貸款由本國公、民營銀行辦理貸放事宜,並遴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擔任經理銀行辦理融資管理業務。
貸款額度
- 每一計畫貸款額度,視申請人財務狀況及申貸額度核定,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成本之80%。
- 申請人申請核准適用本貸款總額度最高為新臺幣4億元,購置污染防治設備之投資計畫最高可為新臺幣10億元。
更多資訊可參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