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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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新興工業地位或新興工業證書,轉而享用再投資減免。

                                        本項優惠應向內陸稅收局申請。欲放棄新興工業地位以交換

                                    再投資減免者,應向MIDA申請。

                              (2)加速資本減免


                                      享用了15年的再投資減免後,再投資於生產受推廣產品的公

                                    司可申請加速資本減免。加速資本減免提供特別減免,讓公司的

                                    資本支出在3年內註銷,即40%的初期減免額以及20%的年度減免


                                    額。本優惠應向內陸稅收局申請,須檢附MIDA的信件證明公司

                                    在生產受推廣的產品。

                                        中小企業可申請下列獎勵:

                                    A.  在2009及2010估稅年取得廠房和機械而招致開銷的加速資本

                                       減免。這減免須在一年內即取得該資產的估稅年當年內索


                                       求。這獎勵的有效期為2009及2010估稅年,和

                                    B.  中小企業不受“低價值資產”的最高一萬令吉的資本減免限

                                       制,從2009年估稅年起生效。

                              (3)給予確保電供品質設備的加速資本減免

                                    加速資本減免可給予依1975年工業協調法領有執照的公司的工廠


                                    範圍內裝置的保安控制設備。這減免供在一年內索求。從2009年

                                    估稅年起,這減免已延伸至所有的商業場所。可申請這減免的保

                                    安控制設備為:

                                    A.  防盜警報系統

                                    B.  紅內線移動偵察系統


                                    C.  警報器

                                    D.  門禁系統

                                    E.  閉路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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