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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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4、加速資本減免

                                     於再投資減免期後再投資於受促進的農業活動或食品的公司可申


                                請加速資本減免。有關的活動包括種植稻米、玉米、蔬菜、塊莖、禽
                                畜,水產物以及其他經財政部長核准的活動。


                                     這項獎勵讓合格資本支出在兩年內註銷,即第一年的20%的初期

                                減免以及40%的年度減免。

                                     本優惠應提交內陸稅收局,並附上一封MIDA的信件證明公司在

                                進行受促進的活動或生產受推廣的產品。


                           5、農業減免

                                     從事農業活動的個人或公司,可依據1967年所得稅法,就某些資

                                本支出要求資本減免和特別工業建築物減免。合格的資本支出包括用

                                在下列項目的開支:


                                ․  土地的開闢與準備工作

                                ․  農作物的種植

                                ․  水產物殖種

                                ․  牲畜殖種

                                ․  在馬境內為農作物種植、禽畜飼養、水產養殖、內陸或深海捕魚


                                    及其他農業或畜牧業活動提供廠房與機械

                                ․  建造道路(包括橋樑)、興建或購買建築物(包括為員工的福利或

                                    住宿而提供者)及對土地或其他建築物作結構性的改良,以供農

                                    作物種植、禽畜飼養、水產養殖、內陸捕魚和其他農業或畜牧業

                                    活動之用。這些通路、橋樑、建築物以及對土地和其他建築物的


                                    結構性改良,應在有關農作物種植、禽畜飼養、水產養殖、內陸

                                    捕魚和其他農業與畜牧業活動所使用的部分土地上建造或進行。

                                     只要公司產生這些支出,公司可繼續享有這減免,不論公司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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