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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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目的:為可能開發新的或改良的產品、制程或技術,及能導致馬來西

                                       亞的生科焦點範圍更進一步開發和商業化的研發專案提供對應

                                       資金。

                           3、國際商業開發對應資金(最高額為每個專案125萬馬幣)


                                目的:鼓勵生科公司擴充以打進全球市場。

                    (六)適用於旅遊業之獎勵措施

                           1、公司建造一至五星級酒店,以及新投資旅遊項目,有資格獲得以下

                                獎勵:


                              (1)新興工業地位

                                        若公司被授予新興工業地位(PS),則享有五年企業所得稅

                                    部分豁免。企業只需對其法定收入的30%進行繳稅。起算日為馬

                                    來西亞國際貿易和工業部部長認定的開工日。


                                        未用完的資本免稅額,以及在新興工業地位期間產生的累計

                                    虧損,可結轉並從公司的新興工業地位期滿之後的收入中扣除。

                                        申請應該在開始營業前提交MIDA。

                              (2)酒店的再投資獎勵

                                        企業用於再投資擴建和現代化改造一至五星級酒店,可獲得


                                    如下額外回合的投資賦稅減免獎勵:

                                A.  公司在五年內的合格資本支出可獲得60%(在沙巴和砂勞越州可

                                    獲得100%)的減免。這筆津貼,可以抵銷公司課稅年度法定收入

                                    的70%(在沙巴和砂磱越州可抵扣100%)。任何未用的減免可結

                                    轉至以後年度,直至用完為止。.


                                B.  公司可對再投資申請3輪再投資稅賦減免。對於集團公司,只有其

                                    中3家企業有資格獲得稅收優惠。申請應在首筆合格資本支出產生

                                    之前提交M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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