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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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二、金融制度



                    (一)馬國金融制度概況


                                馬國的國家銀行(Bank Negara Malaysia,簡稱BNM)為該國的中央

                           銀行,負責維持貨幣的穩定,以確保健全的金融制度。原本該國銀行體

                           系由商業銀行、證券銀行及金融公司組成,後為應對金融市場之開放,

                           該國央行鼓勵本國金融機構合併,形成一種風潮,尤其是要求證券銀行


                           與同屬集團內之證券經紀商、融資銀行等合併成為投資銀行,以增強體

                           質。

                                依據2017年5月馬國中央銀行網站資料,目前共有8家國內商業銀行、

                           18家外國商業銀行,透過分布在全國逾2,000家分行(包含伊斯蘭教銀行

                           的分行)提供金融服務。證券銀行經過合併後,形成11家投資銀行,在短


                           期貨幣市場與籌資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包括包銷、聯貸、企業融資與管

                           理諮詢服務、安排發行股票與上市等。除商業銀行外,有金融公司接受

                           儲蓄、定期存款及提供分期付款、消費貸款、房屋貸款、大宗貼現與租

                           賃交易。此外,馬國尚有數家發展金融機構(Development Finance

                           Institutions,簡稱DFIs)提供中期及長期貸款、股本及貸款保證等,以促


                           進策略性產業之發展。

                                另由於馬來西亞係伊斯蘭教國家,因之除一般之金融機構外,尚有所

                           謂的伊斯蘭教銀行,提供基於伊斯蘭教觀念的全面銀行業服務。且為打

                           造馬國成為伊斯蘭教金融業務重心之形象,伊斯蘭教銀行不但由2005年

                           之6家增為現在的16家(11家本地、5家外資控制)外,馬國中央銀行尚於


                           2007年3月決定放寬伊斯蘭教銀行條例,准許外資成立獨資伊斯蘭教銀行

                           機構,以從事國際貨幣業務。

                                馬國為進一步促進金融發展,於2009年4月27日宣布放寬金融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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