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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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投資環境簡介







                           27.5%,並逐步降調,至2026-27年降為25%,另現行適用於年營業額200

                           萬澳元以下之賦稅優惠措施擴大適用於年營業額1,000萬澳元以下之企


                           業,此外年營業額低於500萬澳元小型企業稅額折扣由現行8%,上限

                           1,000澳元,逐步提高於2026-27年增為16%。另2018-19年度預算案公布,

                           澳政府將提高小型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扣除額至8%,2026-2027年度再提

                           高至16%,並延長購置20,000澳元以下資產立即抵減之年限至2019年6月

                           30日止。2019-20年度預算案公布,中小企業年營業額低於5,000萬者之營


                           利事業所得稅業調降為27.5%,並將於2021-22年進一步調降為25%,以加

                           快降稅幅度。提高購置30,000澳元資產立即抵減,並自2019年4月2日起實

                           施。2021-22年年度預算案,小型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自2021年7月1日起

                           適用25%之稅率。政府將於2023-24年前投入160億支持中小企業減稅。

                                      年度                     年營業額                        稅率


                                    2017-18                        <2,500萬                      27.5%

                                    2018-19                        <5,000萬                      27.5%

                                    2019-20                        <5,000萬                      27.5%


                                    2020-21                        <5,000萬                        26%

                                 2021-22及以後                        <5,000萬                        25%

                    (三)紅利

                                澳洲對已分配予居民個人股份之公司所得避免雙重課稅。已付稅紅

                           利,即從公司已納稅所得中支付之紅利,對股東而言已包含全部或部分


                           稅收抵免。其中,個人所得稅率低於公司所得稅率者,可獲全額已付稅

                           紅利,無須再為紅利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東個人所得稅率高於公司所得

                           稅率者,則須補繳差額。

                                全額已付稅紅利可免繳預繳稅(withholding tax),對部分已付稅紅


                           利,未付稅紅利之差額部分須按30%之稅率繳付預繳稅,股東居住國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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