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巴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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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圭投資環境簡介
第二十二條 許可合約一旦註冊,開發管理公司可在自由貿易區開工,惟須先通
知海關總局及委員會開工日期,及擬免稅運送開工及計畫設施需求的器
材項目,如產生其他服務稅,開發管理公司仍需照章繳納。
一旦開發管理公司取得委員會批准的內部規定及擁有下述設施,使
用業者即可在區內開業:
一、周遭圍牆,如屬於計畫分段開工,則為第一階段範圍內開
始。圍牆及相關入口須經委員會批准;
二、委員會及海關總局所設支隊使用的辦公室;
三、基礎設施(通訊、電力、雨水及衛生下水道系統)設置及功
能運作;
四、內部交通幹線及綠地;
五、總照明設備;
六、警戒及監視;
七、秤重設備;
八、電腦庫存控制系統;
九、垃圾清理相關設施;
十、自由貿易區及所設辦公室工作人員飲食及緊急醫療服務合適
建物;
十一、公共場所清潔服務。
但是已在區內註冊的建築公司或上述建設相關業者准許先在區內提
供服務。
第二十三條 開發管理公司的權利及義務:
一、推廣發展科技研究工作,及舉辦對區域人民有利的社會及文
化活動,加強國外市場對國產品的肯定;
二、按照已批准計畫,為自由貿易區正常營業,實行所需工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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