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羅馬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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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尼亞投資環境簡介






                       ■  機器設備及羅馬尼亞無法生產之原材料進口免繳加值型營業稅;

                       ■  人員訓練費用得申請羅馬尼亞政府補助;

                       ■  聘用特定條件羅馬尼亞員工得申請政府補助。


                       當資金匯入羅馬尼亞銀行,應該向國家發展預測部申請登記。該部門將依據羅

                  馬尼亞法律給予投資者優惠。優惠條件包括:技術、設備、軟體、材料等投資必須

                  的商品免收進口關稅;投資的必須品無論是進口的或者是在羅馬尼亞購買,從投資

                  開始日期計算,可以延期支付加值型營業稅(24%);從投資取得利潤時在規定的


                  期限內可以免徵所得稅(16%);企業如果破產,投資者可以收回5年所交的稅

                  收;投資專案的固定資產依據羅馬尼亞的法律實行加快折舊;投資資本可以任何一

                  種回收方式得到,並且匯往國外,包括商業賠款;外國投資不得被徵用,如果政府

                  因特殊需要徵用,必須按照法律給以合理的費用;外國投資受到羅馬尼亞國家司法

                  制度的永久保護。


                       直接投資法優惠主要有:以實物為社會資本而進口的物品免徵關稅和加值型營

                  業稅;為折舊而進口或從國內市場採購的物品免徵關稅和加值型營業稅;再投資或

                  從羅國國家資產基金會購買的股份免徵利潤稅;可將某一財政年度的虧損轉入下一

                  財政年度的應稅利潤中;可採取快速折舊法等,另外還規定投資金額在100萬美元

                  的享受減10%的利潤稅2年;金額在100-500萬美元的享受減15%的利潤稅3年;金


                  額在500-2,000萬美元的享受減25%的利潤稅4年;金額在2,000-3,500萬美元的享受

                  減50%的利潤稅5年;金額在3,500-5,000萬美元的享受減75%的利潤稅7年;金額超

                  過5,000萬享受減100%利潤稅10年。

                       法律規定國家和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應該協調保證直接投資的工作,簡化手

                  續,排除行政上的干擾,對於投資者的申請必須給予及時解決和頒發許可證及營業


                  執照;國家發展預測部和外國投資關係部是負責直接投資的部門,將保護投資者的

                  利益;並且可以給予投資者必要的協助。

                       目前羅國外人投資法就下列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保護及嚴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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