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沙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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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環境簡介






                  引進外勞後,轉賣其保證人權利給其他雇主(須付清原先保證人辦理「工作簽證」

                  支付之費用)藉以牟利,造成層出不窮的保證人剝削及虐待外勞案例,違反伊斯蘭

                  法及牴觸有關人權的國際協定而備受批評。

                       惟沙烏地人力資源暨社會發展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Development)於2021年3月14日實施重大勞動法規改革,其中包括促進就業市場流

                  動性及明確規範勞工出入境簽證之核發等,政府盼藉此徹底翻新過去70年以來國內

                  民間企業的勞資約僱關係(包括取消上述保證人制度)及就業市場環境,同時落實

                  「2030願景政策(Vision 2030)」關於人力資源及就業發展的規畫。該部係於2020


                  年11月4日推動上述勞動法規改革,新法上路後,將透過Absher及Qiwa等2大電子

                  服務入口網提供民間企業之外籍勞工所需服務及資訊,惟私人駕駛、住家警衛、私

                  人幫傭、牧工、園丁或農工等5類外籍勞工則不在其服務範圍。

                       根據新法,沙國境內之外籍勞工於原約僱契約期滿時,得申請轉入新職,無須


                  取得原雇主同意。在簽證方面,持有出境暨再入境(exit and reentry)簽證之外籍

                  勞工若有旅外需求,可於線上提出申請並同時通知雇主,大幅簡化以往作業流程;

                  至於持有末次出境(final exit)簽證者,可於約僱契約效期內及期滿時離境。持有

                  前述2種簽證之外籍勞工得不經雇主同意即申請離境,因此須承擔被雇主終止契約

                  之風險,惟整體來說,沙國政府認為新法將有助促進國內就業市場流動性並提升其


                  勞動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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