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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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資環境簡介
下:
1、稅制優惠措施:符合於特定集結地區從事新創進口業務之特定條件
者,享有不動產取得稅暨固定資產稅之減稅、特別折舊及特別土地
持有稅之免稅等優惠措施。
2、貸款優惠措施:特定集結地區之進口企業,由產業基盤整備基金提
供設備資金及營運資金之債務保證制度。
另從事進口相關業務的中小企業可適用中小企業信用保險特例制度。
(三)安琪兒稅制(Angel Taxation)
為吸引個人資金投入風險性新興創投事業,以期改善產業結構及提
升日本國際競爭力,特別訂定實施本項個人投資獎勵措施。凡個人投資
於符合獎勵條件之企業,於取得該事業股權後,享有下列租稅優惠:
1、投資時點:投資當年的優惠措施,可自後述任選一項:
(1)優惠A:可自當年總所得金額扣除「投入創投金額減2,000日
圓」之額度。(投資設立5年內公司為對象)
(2)優惠B:可自當年讓渡其他股份所獲利益中扣除。(投資設立10
年內公司為對象)
2、出售時點:投資未上市創投事業,出售股份若發生虧損,可於3年
內自其個人所得扣抵。
為繼續貫徹擴大吸引投資,自2007年4月1日起實施新修正本項投資
優惠稅制,增列「服務業」為租稅優惠適用對象。相關稅制資訊可查詢
以下網址:http://www.chusho.meti.go.jp/keiei/chiiki/angel/index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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