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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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投資環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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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協助企業強化能源利用效率並減少碳排放,REG(E)計畫
                                    自2019年1月1日開始生效,依據企業碳排放量提供相應的金額補

                                    助,最高可補助投入成本的50%。

                              (2)審核條件


                                    申請企業需在新加坡註冊且年營業額超過5億星幣  ,申請的節能

                                    減碳方案或設施需在新加坡執行。

                           4、創新認證獎勵計畫(Pioneer Certificate Incentive, PC)及發展及擴張

                                獎勵計畫(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 DEI):


                              (1) 符合租稅優惠之營業活動收入可獲公司稅分別10%或5%之減免,

                                    租稅優惠期限為5年,可依企業提交之計畫申請延長。在租稅優

                                    惠期間,企業需分列符合及未符合租稅減免優惠之各項營業活動

                                    帳戶。


                              (2)審核條件

                                ˙  申請者須針對創新且具重大經濟效益(包括持續且重要之資本支

                                    出、在新加坡創造高技能工作機會、新興科技及創新業務活動

                                    等)之新業務提交計畫書。

                                ˙  企業需同時符合量化與質化指標,這包括提升員工技能/專業/年


                                    資、建構新加坡能力(如技術、專業技能),製造業者亦須滿足

                                    固定資產投資要求,如機器設備及廠房等。

                                ˙  申請PC計畫所引進的新科技、技術與專業須確保領先新加坡一般

                                    業界,且確保創新活動對新加坡經濟能產生巨大貢獻。

                                ˙  申請計畫須確保為新加坡經濟帶來成長且持續的實質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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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提出Genco Energy Efficiency Grant  Call(Genco EE Grant  Call),另NEA提出Energy
                    Efficiency Fund(E2F)等不同計畫協助企業節能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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