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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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投資環境簡介







                           1、規劃基本設施完備的工業用地,並承辦租賃事宜,其租期由30年到

                                60年不等。


                           2、建造出租各種規格之標準廠房。

                           3、提供裕廊工業區港之港灣和大宗貨物裝卸設備。

                           4、提供亞太地區海上鑽油工程和後勤補給支援。

                           5、設備完善之〝新加坡科學園〞擁有研究單位,可供研發公司使用。

                    (三)環境及水資源部(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 and Water Resources, MEWR)


                                舉凡與工廠廢棄物之排放有關之標準、處理方式與設備等均須獲環境

                           及水資源部之處理許可執照。


                  四、投資獎勵措施



                       新加坡並無明文區分提供給外國企業或本國企業之投資獎勵措施,各項投資獎


                  勵措施皆針對在新加坡合法登記註冊之公司,其他則依各獎勵措施之目的而設不同

                  申請資格。

                       一般而言,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EDB)以鼓勵外

                  資將新加坡作為樞紐拓展區域或全球市場之角度,提出之獎勵措施多半針對在新加

                  坡設立且著眼海外市場之外國企業,其他機關如新加坡企業發展局(ESG)則以協


                  助新加坡企業國際化為主要任務,因此所提出之獎勵措施主要是鼓勵新加坡企業拓

                  展國外市場。

                       以下分別介紹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及其他機關所提供之投資獎勵措施。

                    (一)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提供之獎勵措施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為吸引外資,提供外國企業適用不同情況與需求的


                           獎勵制度,獎勵的範圍包括擴大特定營運活動、於新加坡設立國際或區

                           域營運總部、營運建築物翻新或擴充以及機器設備採購或更新之資本支

                           出、企業併購、購買特定服務產生之費用/利息/股息/盈餘、企業創新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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