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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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投資環境簡介







                  執照的效期。

                       至於債務股本比率雖然在不同的行業別有所不同之限制,但主管機關基本原則

                  為此比率不得超過3:1,即公司債務不得超過投資金額之75%。


                       依據投資部「2015年第14號BKPM主席令及2018年第6號BKPM主席令」,股份

                  有限公司之實收資本(Paid-up Capital)至少為法定資本(Authorized Capital)之

                  25%或25億印尼盾(約17萬美元)以上,主管機關所批准之投資金額至少1/4必須

                  匯入公司銀行帳戶並以相關銀行所核發之驗資證明或收據作為證據。而在公司擴展


                  增資之情況下實收資本必須以全額繳交匯入。外資公司必須至少有2位股東,可以

                  都是外國人或綜合(即含外國人股東及印尼人股東),也可以都是外國公司或綜合

                  (即含外國公司及印尼本地公司)。


                  二、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應準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一)公司股東:2位股東或以上(本國或外國自然人或法人皆可)。

                    (二)公司形式:責任有限公司(Perseroan Terbatas/PT)。

                    (三)最低投資金額:依據印尼投資部2021年第4號部長令(Peraturan BKPM

                           No.4/2021)第12條第(7)項(2021年6月2日生效),並經臺灣投資窗口

                           洽詢印尼投資部官員確認,一般外資企業在印尼投資最低投資金額(不


                           包含土地和建築物)須達100億印尼盾(約70萬美元)。原則上投資總額

                           的1/4須於開始投資時匯入公司指定的印尼銀行帳戶;若1/4未達100億印

                           尼盾者,至少亦須匯滿100億為到位資金,並以相關銀行所核發之驗資證

                           明或收據作為證據。

                    (四)債務股本比率:雖然在不同的行業別有所不同之限制,但主管機關基本


                           原則為此比率不得超過3:1,即公司債務不得超過投資金額之75%。

                    (五)選址:設立工廠必須要設在工業區內,除非工業區已經額滿了或該地區

                           附近沒有工業區,則可以設在工業區外之工業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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