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瓜地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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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地馬拉投資環境簡介






                              (5)保證人經合法驗證之身分證影本。

                              (6)保證人收入證明。


                              (7)近5年內居住國核發之無犯罪前科紀錄證明。倘該國無核發無犯罪
                                    前科紀錄或類似證明應檢具該國無核發該項紀錄證明文件。


                    (二)永久居留(瓜國移民局規定)

                           1、申請表

                           2、護照正本及護照影本乙份(須經驗證)

                           3、必備文件


                              (1)駐瓜地馬拉本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核發之有效護照證明文件。與瓜

                                    地馬拉無邦交關係之國家國民須檢附出生證明。

                              (2)近5年內居住國核發之無犯罪前科紀錄證明。倘該國無核發無犯罪

                                    前科紀錄或類似證明應檢具該國無核發該項紀錄證明文件。


                              (3)依據第95-98移民法第21條規定:

                                 A.  以投資人身分,檢附合法投資文件予以證明。

                                 B.  以投資人配偶或未成年或未婚子女身分。

                                 C.  瓜地馬拉籍國民之眷屬:無瓜地馬拉籍之配偶,子女及父母親。

                                 D.  登記為臨時居留之裁定影本。


                                 E.  具科學、技術、藝術及體育方面傑出表現證明。

                              (4)前瓜地馬拉保證人或新保證人保證擔保或同意函。

                              註:詳細規定請上瓜國移民局網頁查詢,網址www.migracion.gob.gt。

                                  另建議委託律師申請臨時居留及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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