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希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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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投資環境簡介






                       歐盟公司雇員工作居留許可-需提交在歐盟國家的合法居留、公司僱用證明、

                  在希合作夥伴證明、工作任務、工作期限、食宿醫療等證明。


                       希臘內政部、發展部和希臘投資促進署於2014年10月22日聯合舉行記者會,宣

                  布對投資移民法之新優惠方案。新法令中將明確規定相關居留之名稱為「投資人永

                  久居留」(Investor Permanent Residence Permit),明確規定投資人因購買希臘境內價

                  值25萬歐元或以上之房產所取得之居留許可,在持續擁有該房產情況下,可保留其

                  居留權。



                  二、聘用外籍員工



                       外國公司雇員工作居留許可—外國公司雇員在希臘執行臨時安裝、維修等工作

                  時,需入境後向臨時居住地的外國人和移民管理部門申請工作居留,期限為6個

                  月,可延長6個月。


                       外國人工作居留許可—受僱於希臘企業的外國人向所在國希臘使館申請工作簽

                  證,入境後向居住地的大區外國人和移民管理部門申請工作居留,期限為1年,可

                  延長2年。

                       外國公司雇員工作居留許可—需要提交工作任務、工作期限、工作地點、食宿

                  醫療等證明。


                       外國人工作居留許可—需提交繳稅證明、勞動契約、最低薪資保險等證明。


                  三、子女教育



                    (一)American Community School Athens(小學至高中)

                           129 Aghias Paraskevis Ave. & Kazantzaki Street Halandri 15234,


                           Athens Greece

                           Tel: +30 210 6393200

                           Fax: +30 210 639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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