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斯洛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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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在地失業率及企業規模。

                    (二)技術中心(Technology Centers)

                                係指因機械用具、電機/電子設備及光電機具(HS號列84、85及90


                           章)等成品、製程及使用技術之改良或變更,所設立之新型技術中心或擴

                           建現有之技術中心。投資額需達20萬歐元以上,創造20個新就業機會。

                    (三)共享服務業中心(Shared Service Centers)

                                舉凡軟體開發中心、專案解決中心(expert solution)、高科技維修中


                           心、客服中心及跨國企業總部等屬之。須創造50個新就業機會,但無最低

                           投資額要求。

                    (四)商務服務中心(Business Service Center)

                                依據領域分為優先領域及其他領域,優先領域最少創造10個新就業機

                           會,最低須提供該區域平均薪資的1.8倍,最低投資金額為10萬歐元。其


                           他領域最少創造25個新就業機會,最低須提供該區域平均薪資的1.5倍,

                           無最低投資金額限制。

                                為鼓勵企業進行研發,政府提供額外抵扣與研發相關的100%成本,

                           無產業及區域限制,亦無需申請,將於納稅期間的納稅申報表中自動對其

                           進行扣除。此外,另有專利獎勵(Patent box),該形式為科學研究活動


                           之知識產權提供支持,方式為免徵企業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

                           相關資訊請參考:  https ://superodpocet.sk/

                                在申請投資獎勵優惠上,廠商可根據《區域投資援助法》第14條提出

                           的投資獎勵申請,所需填列文件可至斯國經濟部網站下載https://www.mhs

                           r.sk/podpora-investicii/podpora-investicii/investicna-pomoc/ziadost-o-investicn


                           upomoc.(APPLICATION FOR INVESTMENT AID),所需資訊包括公

                           司基本資訊、投資計畫及類別、時間表、成本評估、資金來源、員工人數

                           、地點、環境保護規劃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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