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斯洛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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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在地失業率及企業規模。
(二)技術中心(Technology Centers)
係指因機械用具、電機/電子設備及光電機具(HS號列84、85及90
章)等成品、製程及使用技術之改良或變更,所設立之新型技術中心或擴
建現有之技術中心。投資額需達20萬歐元以上,創造20個新就業機會。
(三)共享服務業中心(Shared Service Centers)
舉凡軟體開發中心、專案解決中心(expert solution)、高科技維修中
心、客服中心及跨國企業總部等屬之。須創造50個新就業機會,但無最低
投資額要求。
(四)商務服務中心(Business Service Center)
依據領域分為優先領域及其他領域,優先領域最少創造10個新就業機
會,最低須提供該區域平均薪資的1.8倍,最低投資金額為10萬歐元。其
他領域最少創造25個新就業機會,最低須提供該區域平均薪資的1.5倍,
無最低投資金額限制。
為鼓勵企業進行研發,政府提供額外抵扣與研發相關的100%成本,
無產業及區域限制,亦無需申請,將於納稅期間的納稅申報表中自動對其
進行扣除。此外,另有專利獎勵(Patent box),該形式為科學研究活動
之知識產權提供支持,方式為免徵企業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
相關資訊請參考: https ://superodpocet.sk/
在申請投資獎勵優惠上,廠商可根據《區域投資援助法》第14條提出
的投資獎勵申請,所需填列文件可至斯國經濟部網站下載https://www.mhs
r.sk/podpora-investicii/podpora-investicii/investicna-pomoc/ziadost-o-investicn
upomoc.(APPLICATION FOR INVESTMENT AID),所需資訊包括公
司基本資訊、投資計畫及類別、時間表、成本評估、資金來源、員工人數
、地點、環境保護規劃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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