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奧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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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第柒章 勞工
一、勞工供應及品質
奧地利屬勞工成本較高國家,因此較不適合勞力密集產業前來投資。奧國高等
及技職教育發達,認證制度完善且實行已久,一般職工英語通曉之程度較鄰近東歐
國家高,因此高科技產業、研發部門或服務業均可在此找到足夠的職工來源。
奧地利員工的特性尚屬認真、守規矩,且少有罷工情形,在歐盟中奧國稱得上
是勞資關係和諧的國家。自2011年5月起,奧國已對所有歐盟國家開放就業市場,
在勞工流動更自由化情形下,東歐各國人士前來尋找工作機會甚普遍,雖然奧國政
府明文規定薪資水準不得有本國人與外國人之差別待遇,但實際上部分行業平均薪
資因此有減低之現象,如營建業、觀光業及餐飲服務業等。
二、勞工法令
(一)一般勞工法規:
勞工法律及勞資雙方協定之「團體契約」(Kollektivvertrag)對於最
低工資、工資調整、工時、勞動契約終止條件等均有嚴格規定。雇主須
為雇員支付社會保險負擔額。此外,幾乎奧地利各行業的「團體契約」
皆訂每年6月與11月須各加發1個月薪資之「度假獎金」以及「耶誕獎
金」,相當於每個受薪人員都有年薪14月。
奧地利勞工法規定每週工作40小時,惟個別行業公會亦訂有每週工作
38或38.5小時者。自2018年9月1日全面放寬每日彈性工時上限至12小時。
在勞工自願基礎下,每日彈性工時上限自原10小時放寬至12小時(每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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