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奧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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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  只要提交延簽申請,該外國人就有權留在奧地利(暫時有效,直

                                    到簽證主管部門做出相應決定為止);


                                ⊙  如現有居留過期3個月以後才提出延簽申請;主管部門則將該申請
                                    視為第一次申請處理;


                           3、奧地利境內審理及核發簽證之主管機關:

                                     延簽的審理及核發由各地方政府負責。維也納係由市政府所屬的

                                MA35主政(維也納23個區各設有分處),其他各邦則由各地方

                                (區)政府有關部門(Landeshauptmann-Bezirksverwaltung)管理。



                  二、聘用外籍員工之規定、承辦機關及申辦手續



                       歐盟27個會員國國民視同奧地利國民,可自由在奧國工作,此外,3個EEA歐

                  洲經濟區國家(冰島,挪威,列支敦斯登)及瑞士之國民亦可自由在奧國境內工作


                  ,停留3個月以上須於居住地註冊。

                       為招攬專業人員、有特殊專長人士、以及投資者前來奧地利工作或投資,奧地

                  利特於2009年起設立「紅白紅卡」(Red-White-Red Card)居留簽證制度,申請人

                  (投資人)要在戶籍國的奧地利使領館或代表處遞件,由其轉回奧國地方政府(計

                  畫投資地點)主管移民居留審核事務之相關單位辦理,例如維也納市係由MA35


                  (magistrat 35 wien)以及AMSWien(Arbeitsmarktservice Wien)兩個公署負責相關

                  業務。

                      奧地利「紅白紅卡」居留簽證介紹:

                    (一)何謂「紅白紅卡」及現行資格規定:奧地利政府為吸引第3國(即歐盟會

                           員國、歐盟經濟區(EWR)及瑞士以外國家)專業人員前來奧國就業,


                           自2011年7月起於居留簽證類別中增加「紅白紅卡」(名稱取材自奧地利國

                           旗顏色「紅白紅」)工作居留簽證,持有紅白紅卡已逾2年者可申請換發

                           紅白紅卡Plus,效期為1至3年。有7種人才類別可申請紅白紅卡。為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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