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象牙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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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第柒章 勞工
一、勞工素質及結構
(一)教育程度及工作態度
象牙海岸勞工基本上比較純樸,教育程度不高,多至中學畢業即輟
學,勞工較少發生罷工事件,惟工作態度不算積極,另因人民貧窮,因
此業者應防範偷竊情事的發生。
(二)技能水準及供應情形
象牙海岸勞動人口約700萬人,其中68%從事農業,由於教育水平不
高,專業技工缺乏,然象國失業率高,尋找非技術性勞工並非難事。
(三)薪資成本
一般服務業薪資約15~40萬西非法郎,製造業薪資10~30萬西非法
郎,幫傭薪資約3萬6,607西非法郎(折約62.5美元)。
二、勞工法令
象國目前執行的勞工法於1995年1月12日(1995 Labor Code)制訂,其架構採
法國模式,對勞工保護周密,法規完備,摘要如下:
(一)法令名稱
最新勞工法於1995年1月12日開始實施,並於1997年7月11日修訂。
(二)法定工時
非農業部門每週40小時,加班工作第41~48小時按正常工資的115%給
付;超過48小時部分,按正常工資的150%給付。農業部門每週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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