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象牙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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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第柒章  勞工








                  一、勞工素質及結構



                    (一)教育程度及工作態度


                                象牙海岸勞工基本上比較純樸,教育程度不高,多至中學畢業即輟

                           學,勞工較少發生罷工事件,惟工作態度不算積極,另因人民貧窮,因

                           此業者應防範偷竊情事的發生。

                    (二)技能水準及供應情形

                                象牙海岸勞動人口約700萬人,其中68%從事農業,由於教育水平不


                           高,專業技工缺乏,然象國失業率高,尋找非技術性勞工並非難事。

                    (三)薪資成本

                                一般服務業薪資約15~40萬西非法郎,製造業薪資10~30萬西非法

                           郎,幫傭薪資約3萬6,607西非法郎(折約62.5美元)。



                  二、勞工法令



                       象國目前執行的勞工法於1995年1月12日(1995 Labor Code)制訂,其架構採

                  法國模式,對勞工保護周密,法規完備,摘要如下:

                    (一)法令名稱

                                最新勞工法於1995年1月12日開始實施,並於1997年7月11日修訂。


                    (二)法定工時

                                非農業部門每週40小時,加班工作第41~48小時按正常工資的115%給

                           付;超過48小時部分,按正常工資的150%給付。農業部門每週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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