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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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投資環境簡介
在各工作單位設置育嬰室,以便婦女安心工作,智利全國育嬰室已經有
6,000個以上,未來數目仍將繼續增加。
(十)勞資雙方義務
1、勞工之義務:
(1) 履行合約所定工作時間。
(2) 工作勤奮並及時完成。
(3) 準時上班並依雇主指示行事。
(4) 對雇主不得有不誠實、辱罵及証據確鑿之不檢行為。
(5) 不從事公司營業範圍內及合同禁止之交易行為。
(6) 不可無合理原因在1個月內連續兩日或累計3日曠職。
(7) 不擅離工作崗位。
(8) 履行合同規定之義務。
(9) 不得有妨礙勞工上班或履行工作義務之違法行為。
(10)不毀損公司財物。
(11)不參加或領導非法罷工活動。
(12)不煽動破壞公共或私人建築,不違犯國家安全或武器管制法之罪
行。
2、雇主之義務:
(1) 工作合約須以書面為之並將副本留存工作處所。
(2) 薪資支付以法定流通貨幣不逾一個月定期為之(不以財務或其他
實物支付)。
(3) 雇主不得擅自扣減勞工社會安全保險費、參加工會月費、抵押貨
款及積欠政府機關之債務等費用,除非徵得勞工同意始可扣減,
惟不得逾勞工薪資15%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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