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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投資環境簡介







                           在各工作單位設置育嬰室,以便婦女安心工作,智利全國育嬰室已經有

                           6,000個以上,未來數目仍將繼續增加。

                    (十)勞資雙方義務

                           1、勞工之義務:


                              (1) 履行合約所定工作時間。

                              (2) 工作勤奮並及時完成。

                              (3) 準時上班並依雇主指示行事。

                              (4) 對雇主不得有不誠實、辱罵及証據確鑿之不檢行為。


                              (5) 不從事公司營業範圍內及合同禁止之交易行為。

                              (6) 不可無合理原因在1個月內連續兩日或累計3日曠職。

                              (7) 不擅離工作崗位。

                              (8) 履行合同規定之義務。


                              (9) 不得有妨礙勞工上班或履行工作義務之違法行為。

                             (10)不毀損公司財物。

                             (11)不參加或領導非法罷工活動。

                             (12)不煽動破壞公共或私人建築,不違犯國家安全或武器管制法之罪

                                    行。


                           2、雇主之義務:

                              (1) 工作合約須以書面為之並將副本留存工作處所。

                              (2) 薪資支付以法定流通貨幣不逾一個月定期為之(不以財務或其他

                                    實物支付)。

                              (3) 雇主不得擅自扣減勞工社會安全保險費、參加工會月費、抵押貨


                                    款及積欠政府機關之債務等費用,除非徵得勞工同意始可扣減,

                                    惟不得逾勞工薪資15%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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