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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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中國大陸總體經貿環境
中國大陸地區
(6)中國大陸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7)按照中國大陸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
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
助費;
(8)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
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大陸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定中規定免稅
的所得;
(10)中國大陸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由大陸國務院
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
(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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