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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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中國大陸總體經貿環境






                                                               中國大陸地區

                                      (6)中國大陸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7)按照中國大陸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

                                            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

                                            助費;

                                      (8)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

                                            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大陸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定中規定免稅

                                            的所得;

                                      (10)中國大陸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由大陸國務院

                                            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

                                      (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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