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中國大陸
P. 98
中國大陸投資環境簡介
中國大陸地區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
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
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
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
律、會計、諮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
視、錄音、錄影、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
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
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
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應扣繳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
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
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
得。
(5)經營所得,是指:
A 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
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B 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
取得的所得;
C 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
轉租取得的所得;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