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中國大陸
P. 102

中國大陸投資環境簡介






                                                               中國大陸地區

                                           繳。


                                      (2)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

                                            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

                                            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

                                            辦理匯算清繳。

                                      (3)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


                                            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

                                            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

                                            代繳稅款。


                                      外籍人士的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1)從外商投

                                      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2)符合國家規定的外籍專

                   關於外籍個人             家的工資、薪金所得;(3)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有關津補貼的             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

                   政策                 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


                                      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

                                      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1)中國大陸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部隊軍以上單

                                            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

                                            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免征個人所得
                                      (2)中國大陸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稅
                                      (3)按照中國大陸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92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