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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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投資環境簡介






                                    7 年之所得稅免稅期(ITH),以及10年之特殊公司所得稅

                                    ( SCIT ,營業毛利稅 5% )或擴大稅額扣抵( enhanced

                                    deductions)兩者擇一。

                              (2)其他國內一般企業則可獲得最多長達12年之獎勵措施,包括享有4


                                    年至7年之ITH,以及5年之SCIT(限資本額5億披索以上者)或擴

                                    大稅額扣抵。

                              (3)地區獎勵:為推動鄉村發展及創造就業,投資馬尼拉都會區


                                    (NCR)以外地區及受災地區之企業可分別額外享有3年及2年之

                                    ITH。

                              (4)醫療獎勵:迄2023年12月止,銷售及進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藥品、疫苗、醫療設備及個人防護裝備(PPE)免

                                    課徵加值型營業稅(VAT)。自2021年1月1日起,癌症、精神疾


                                    病、肺結核及腎臟疾病藥品免課徵VAT。自2021年7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非營利性醫院及教育機構之優惠稅率由10%降至

                                    1%。

                              (5)其他獎勵:銷售、進口及出版電子書亦免課徵VAT。

                           3、設立優惠審查委員會(FIRB),審核所有投資推廣機構(IPA)之政


                                策及優惠措施。

                    (五)杜特地前總統於2021年12月10日簽署共和國第11595號法(RA 11595),

                           總統府於2022年1月6日頒布,公布後15日生效。該法案係修訂2000年之

                           共和國第8762號法,又稱為「零售業自由化法」。依據RA 11595,外國公

                           司從事零售業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由1億2,500萬披索(約250萬美元)降為


                           2,500萬披索(約50萬美元),大幅調降進入門檻,並取消對淨資產、分店

                           數以及業績紀錄等營業資格限制。相較舊法,新法開放小型投資者進入

                           菲國零售市場,並鼓勵外國業者多採購當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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