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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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投資環境簡介







                  印尼部分商業行為如不動產租賃、天然氣相關貿易及港口使用費等仍多數以美元進

                  行交易,造成印尼盾需求減少且幣值受到影響,印尼央行於2015年4月表示未來將


                  嚴格執行2011年通貨法相關規定,所有在印尼境內之現金交易與債務清償應使用印

                  尼盾結算。另為防止印尼續貶,印尼央行於2015年8月21日宣布,非交易為目的的

                  美元結匯總額自原10萬美元調降為2萬5,000美元,超過2萬5,000美元的美元結匯將

                  另案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提出申請。

                       印尼央行(BI)及中國大陸人民銀行前於2020年9月簽署當地貨幣清算架構合


                  作備忘錄,並於2021年9月6日正式實施該合作架構。在此架構下,雙方貨幣將能直

                  接報價換算,印尼盾及人民幣外匯交易相關管制也將部分鬆綁,將有利減少交易成

                  本、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地貨幣計價的融資管道以進行貿易與投資活動、分

                  散國際貿易匯兌風險、降低對單一貨幣之依賴、且有助印尼盾匯率穩定,因此也將

                  有利促進印中雙邊投資及貿易發展。


                       獲准依前述清算架構在印尼辦理印尼盾與人民幣交易業務(包含結算、融資、

                  兌換、外匯避險等服務)之銀行共計12家,包含印尼國家銀行(BNI)、印尼獨立

                  銀行(Bank Mandiri)、印尼中亞銀行(BCA)、印尼人民銀行(BRI)、寶石銀行

                  (Bank Permata)、印尼大華銀行(Bank UOB Indonesia)、中國銀行(香港)雅加

                  達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印尼華僑銀行(Bank OCBC NISP)、


                  Bank Danamon Indonesia、以及印尼馬來亞銀行(Bank Maybank Indonesia)。獲准

                  在中國大陸經營該業務之銀行共計8家,包含印尼獨立銀行上海分行、工商銀行、

                  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寧波銀行、馬來西亞銀行上海分行、以及大華銀

                  行。

                       此前印尼已與日本、馬來西亞、泰國等進行當地貨幣清算合作。印尼盼持續透


                  過此類合作架構,推廣使用印尼盾作為交易貨幣,提升印尼盾匯率穩定度,並藉此

                  加強與合作夥伴間貿易及投資關係。據報載,印尼央行國際處處長Doddy Zulverdi

                  表示,印尼央行未來可能亦將與沙烏地阿拉伯研商進行當地貨幣清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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