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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居留權之取得及移民相關規定



                       對於想移居玻利維亞的外國投資者,可考慮申請1-3年的臨時居留簽證,此類


                  簽證提供類似玻國投資者的身分。若決定永久定居於玻利維亞以從事商務和生活,

                  則可在該國居住3年後申請永久居留簽證。


                  二、聘用外籍員工之規定、承辦機關及申辦程序



                       玻利維亞規範僱傭關係相關法律適用於為玻國境內之企業工作的本國及外籍員


                  工。雇主必須向勞工部、退休基金管理機構和公衛提供單位註冊。根據「一般勞動

                  法」,企業僱用外籍員工不得超過總人數15%。外籍員工的薪資不得超過雇主總工

                  資(payroll)的15%。與外籍員工簽訂的僱傭合約須獲勞工部批准,此亦是取得勞

                  工簽證的條件要求。

                       根據外籍員工在玻國工作的時間,可以提供不同類型的簽證:


                    (一)至多180天:固定目的簽證

                    (二)1到3年:臨時居留簽證

                       申請任何類型的簽證,申請人必須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請表。

                    (二)有效護照。


                    (三)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若黃熱病在工作地點流行)。

                    (四)進行工作的證明補充,例如當地公司的邀請函或勞工部批准的勞工合約;

                           雇主註冊為當地公司的契約;雇主公司稅務識別號;或雇主公司商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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