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巴西
P. 78

巴西投資環境簡介







                                    無此強制性規定。

                                     一般說來,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之賦稅並無太大差別,而有


                                限公司之成立程序較為簡便,且經營之成本較低(財務報表不需會計

                                師之簽證、公布,亦不需召開各項法定會議),故較適合中小型企業

                                組織。外國公司在巴西設立分公司時,均需由主管機關認許,此與我

                                國規定相同。但外國公司申請設立分公司之程序冗長,審核過程繁複

                                且在稅賦上受有歧視性之待遇。鑒於在巴西設立新公司之要件,並無


                                國籍歧視且成立程序較為簡便,故一般律師或會計師並不會建議外國

                                公司在巴西境內設立分公司。






















































                  68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