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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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定期契約在契約協議期限到期後自動失效。在契約協議到期日,

                                如果沒有續約,雇主有可能面臨不公正解僱的起訴或是被勒令支付遣


                                散費。無論雇員的服務年限長短,或是否超過了退休年齡,雇主任意
                                將其解僱之行為都是不公正的。


                           3、短期契約

                                     在某項工作可以在短期內完成的情況下,可以使用短期契約。短

                                期契約之僱用期如果短於三個月,則雇員不得享有病假和醫療補貼;


                                惟當同一雇主持續與同一雇員簽訂第二份短期契約時,雇員即可享有

                                病假和醫療補貼之福利。

                           4、服務契約

                                     在某項工作需要僱用更高級的雇員時,服務契約可以成為經常性

                                可更新的定期契約,或者在契約到期時自動更新的「滾動」


                                (rolling)服務契約。服務契約只有在提前一年通知的情況下方可被

                                終止。

                                     儘管服務契約對公司而言相對比較昂貴,但其所提供的安全保障

                                對於雇主比較有吸引力。理事成員超過5年的服務契約只有在股東大

                                會上由股東表決通過方可簽署。


                           5、兼職契約

                                     兼職雇員所享有之待遇應該和其他從事同類型工作、擁有同等級

                                資格、技術及經驗的全職員工相當。

                    (三)請假與休假

                                英國一年有八個國定假日,受僱人依法有5.6週的帶薪休假。員工若


                           因生病或懷孕均有權獲得病(產)假給付。

                           1、產假:

                              (1)通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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