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義大利
P. 119

投資法規及程序






                              (8)公司的終止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下原因進行清算:

                                A.  營業期限屆滿

                                B.  公司目標已達或目標無法達成


                                C.  股東大會不能行使職權或無法發揮作用

                                D.  由於虧損,資金低於法律最低標準並無力恢復

                                E.  無法償還退股股東之股份

                                F.  股東大會決議


                                G.  其他在公司組織章程中規定之事由發生

                                H.  破產或監管機關強制性清算

                                I.  上市公司普通股和儲蓄股(或其他具有有限表決權的股份)出現

                                    價值不平衡


                              (9)股份

                                        股份的表現形式為股票,代表上市公司發行的股份或向公眾

                                    發行的股份,股票屬於法律上有效的非實物化認證。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份需註冊。公司章程規定股份的轉讓可以在5年內受到限

                                    制。


                                        如果股東保留退股權利,或者公司和/或其他股東必需購買所

                                    出售的股份,適用股份優先認購權和接受條款。

                                        股份的類別表明所代表的不同權利及受損失的影響等;法律

                                    要求建議各個類別的特別股東大會。

                             (10)單一股東


                                        單一股東指一個自然人或法人是全部股份的受益人。清算

                                    時,在下列情況下,單一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A.  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繳清資本。




                                                                                                 109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