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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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投資環境簡介






               中國大陸               約旦                    摩爾多瓦             斯里蘭卡

               賽普勒斯               希臘                    莫三比克             美國


               剛果                 印度                    挪威               南非

               南韓                 印尼                    紐西蘭              瑞典

               象牙海岸               愛爾蘭                   阿曼               瑞士

               克羅埃西亞              冰島                    荷蘭               千里達及托巴哥




                    (五)個人所得稅

                           義大利常住居民有責任就其全球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義大利常住居民僅就被認定來自義大利之特定項目收入納稅。


                           1、稅收之住所認定

                                     對於個人納稅者,依照年度納稅。

                                     對於個人,如果某年的大部分時間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被認定

                                為義大利居民:

                              (1)已在義大利公民登記處註冊。


                              (2)按照民法之定義,個人在義大利擁有住所或居所。

                                     依據民法,「住所」指通常居住之地,「居所」指個人主要利益

                                中心(重大利潤中心)之所在。

                           2、稅收種類與應稅收入

                                     若有以下1至多項收入則必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1)房屋收入。

                              (2)資本所得(如分紅、利息)。

                              (3)工作收入(如薪水、薪資),包括在應稅期間獲得任何與工作活

                                    動有關之現金或實物報酬,甚至包括禮物。在某些情形,應稅收


                                    入不包括雇員的部分額外福利,包括:職員工優先認股權、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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