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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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贈與、內部伙食供應、上下班接送、雇主提供之教育與培訓、以

                                    娛樂、健康及宗教為目的之福利,以及社會救濟。

                              (4)自由職業收入(如專業費用)。

                              (5)商業收入。


                              (6)雜項收入(如股票或有價證券之交易獲利)。

                    (六)稅務管理

                           1、納稅申報


                                     納稅人必需向稅務當局報告其年收入。義大利居民公司必需在相

                                關會計年度結束後10個月內提交納稅申報。

                                     義大利居民個人必需在納稅年度結束後10個月內申報。對納稅人

                                透過銀行或郵局以書面形式申報,申報期限為7月底。

                           2、支付流程


                                     公司所得稅與工商業地方稅之支付方式通常分為3階段:

                              (1)第1筆預先付款在支付以前年度餘款時同時支付。

                              (2)第2筆預先付款在相關稅務年度的第11個月內支付。

                              (3)餘款在相關稅務年度結束後第6個月的第20天內付清。

                                     原則上,此一規定亦適用於居民個人支付個人所得稅與工商業地


                                方稅。

                           3、稽核及訴訟

                                     稅務當局對納稅申報進行形式與實質稽核。形式稽核是透過對納

                                稅申報的數據進行簡單的查核,以評估誤漏;一旦發現誤漏,稅務當

                                局應要求納稅人澄清並提供資料,有時更出具正式評估通知。實質稽


                                查是以抽樣為基礎,對納稅人申報之收入實施實質檢查。稅務當局也

                                可對納稅人實施現場特殊稽核。

                                     檢查/稽核完成後,若疏漏或違規情況屬實,稅務當局將出具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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