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義大利
P. 177
租稅及金融制度
贈與、內部伙食供應、上下班接送、雇主提供之教育與培訓、以
娛樂、健康及宗教為目的之福利,以及社會救濟。
(4)自由職業收入(如專業費用)。
(5)商業收入。
(6)雜項收入(如股票或有價證券之交易獲利)。
(六)稅務管理
1、納稅申報
納稅人必需向稅務當局報告其年收入。義大利居民公司必需在相
關會計年度結束後10個月內提交納稅申報。
義大利居民個人必需在納稅年度結束後10個月內申報。對納稅人
透過銀行或郵局以書面形式申報,申報期限為7月底。
2、支付流程
公司所得稅與工商業地方稅之支付方式通常分為3階段:
(1)第1筆預先付款在支付以前年度餘款時同時支付。
(2)第2筆預先付款在相關稅務年度的第11個月內支付。
(3)餘款在相關稅務年度結束後第6個月的第20天內付清。
原則上,此一規定亦適用於居民個人支付個人所得稅與工商業地
方稅。
3、稽核及訴訟
稅務當局對納稅申報進行形式與實質稽核。形式稽核是透過對納
稅申報的數據進行簡單的查核,以評估誤漏;一旦發現誤漏,稅務當
局應要求納稅人澄清並提供資料,有時更出具正式評估通知。實質稽
查是以抽樣為基礎,對納稅人申報之收入實施實質檢查。稅務當局也
可對納稅人實施現場特殊稽核。
檢查/稽核完成後,若疏漏或違規情況屬實,稅務當局將出具最
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