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3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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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D. 「高科技產品基金」:即購買基金,向購買和租用高科技設備的
中小企業提供補貼,補貼數額一般為購買高科技設備的25%,以
提高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競爭力。
(2)建立信貸擔保機構
義大利的中小企業信貸機構由相關公協會及國家銀行聯合組
成,並由政府提供一部分資金。義大利的中小企業向中小企業信
貸機構提出申請,中小企業信貸機構向金融機構承諾,當企業逾
期不能歸還貸款時,保證支付不低於90%的未償還部分。當然,
義大利中小企業信貸機構,亦規定信貸條件也只有符合要件的中
小企業才能獲得融資。義大利中小企業信貸有一個明顯的特徵-
倍增作用。因為中小企業一旦獲得信貸機構的擔保,往往增加其
正常的貸款額,解決中小企業有效擴張時的融資困難;而銀行由
於有中小企業信貸機構提供擔保,降低貸款風險,也更樂於對中
小企業放款,可謂互利雙贏效應。
(3)允許中小企業直接融資
義大利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中最顯著特點,是允許中小企業進
入資本市場募集資金。依據證券交易法,針對需要從事有價證券
業務的中小企業,訂定不同等級的自有資金的辦法,使其進入證
券市場交易,證券商對為中小企業的融資不必承擔購回發行股票
的義務,俾使其向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另為減少中小企業在證券
交易活動中的稅收負擔,對其在證券交易過程中的稅收一律減半
徵收;因此中小企業不但可活躍證券市場,更有利於中小企業和
未來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企業籌資。
義大利資本市場相當發達,除證券市場外,還有第2類市場
和櫃檯交易市場。在第2類交易市場上市的公司多為新興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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