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羅馬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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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 邊境安全
• 能源安全
• 運輸安全
• 重要資源保障供應系統
• 資訊通訊系統安全
• 金融、稅收、銀行和保險的安全
• 保護國有企業私有化
• 保護農業和環境
二、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應準備檔及審核流程
外資公司註冊成立事項
(一)法律依據
(1)外人直接投資法(2001年外人直接投資法);(2)公司法(第
31/1990號,第202/2010號);(3)公司註冊法(第26/1990號);(4)
私有化法(第50/1991號);(5)(第57/1993號)法。
(二)外資企業的形式
1、建立新公司、子公司、辦事處。可以是外商獨資,也可以是羅國及
外商合資或合作。
2、可以向羅馬尼亞境內企業投入資金,擴大其規模,也可以購買羅國
境內企業的股份。
3、可以租用羅馬尼亞的土地進行經濟活動,提供公共服務或經營加工
廠。
4、可以獲得與投資有關的動產和不動產的所有權。
5、可以獲得智慧財產權。
6、可以參與自然資源的勘探、開發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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