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3
前瞻及應用科技司 聯絡人:鄒旻槐科長 電話:(02)2737-7536 E-mail:mhtsou@most.gov.tw
為落實提升科技研發創新,賦予科研機構辦理採購之彈性,以強化產學研合作及新創事業發展,科技部邀集相關單位及學研機構就「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鬆綁,放寬產學合作計畫企業配合款於科研採購之限制,增列研發成果創新運用為科研採購原則及報經核定後免除迴避之要件,並提高審查項目因應新創公司參與之彈性等,除於本(106)年9月21日公告外,並於日前邀集各學研單位第一線科研採購人員300人辦理講習,強力扮演科技創新的後盾,使適用科研採購單位儘速瞭解修正規定重點,落實本次修法意旨。故本次修正重點為:
一、科技預算搭配產學合作計畫企業配合款者,可準用科研採購
二、調整廠商審查項目鼓勵採用新創公司的創新產品,全力追求首創、獨創之科研
針對以上修法,科技部陸續於北中南辦理三場說明會,提供與會人士進行雙向溝通與交流平台,業於11月17日圓滿落幕,本次蒐集到許多寶貴的意見,如科研採購資訊公開機制、產學合作計畫企業配合款的適用範圍及科技部「各機關(構)訂定科研採購作業規定參考事項」修訂建議等,將作為科研採購規範持續滾動修正與精進的基礎,使我國的科研採購規範能與時俱進,促進我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與創新。
資料來源: 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