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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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投資環境簡介
lois.justice.gc.ca/eng/acts/B-9.01/。
7、「電信法(Telecommunications Act)」:規定加拿大電信公司之外資股
權不得超過20%,控股公司之非加拿大國籍人(non-Canadians)股權
不得占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至少80%須為加拿大人,直接或間接
由外國人所控制之公司亦在限制之列;詳請參閱:http://laws-lois.
justice.gc.ca/eng/acts/T-3.4/。
8、「加航公共參與法(Air Canada Public Participation Act)」:限制外資股
權在25%以下;詳請參閱http://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A-10.1/。
9、外資占加拿大鈾礦產業之股權不得超過49%。全球最大的鈾礦公司為
加拿大的Cameco Corp.及法國的Areva of France,位於加國沙士卡其
灣省的Cameco公司有受特別法保護及相對限制(例如總部須設在沙
士卡其灣省,聯邦政府限制非居民不得占該公司股權15%以上,總外
資投票權不得超過25%等)。
10、許多省份對特定用途之土地設有所有權限制:例如原住民保留區。
二、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應準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加拿大投資法」(Investment Canada Act,ICA)規定,除某些敏感或特殊產
業(例如金融業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5%、非加拿大人不得申請廣播執照、電訊
業不得超過20%等),基本上加拿大對外資採開放態度。
加拿大政府企業服務資訊網站,包括協助成立新企業、設立程序、企業名稱登
錄、設立稅務帳號、許可證等說明及申請表件,詳細請參閱網站https://www.
canada.ca/en/services/business.html。
外人投資係由加國創新、技術暨經濟發展部(原工業部Industry Canada)管
轄。根據ICA,外人在加國成立新企業或收購加國企業,按其投資金額及投資型態
不同,或只須報備(notification)聯邦政府,或須經過審查(review)。以下為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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