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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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投資環境簡介







                                    作時數或按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只工作23天。)

                                備註1:公司立即解僱員工,公司除支付員工當月實際工作天之薪水


                                          外,尚需再給30天薪水的遣散費,此兩種費用需於通知解僱
                                          當天全額付清。


                                備註2:在無理由的情況下解僱工作未滿1年的員工公司需賠償員工30

                                          天的薪水(AVISO PREVIO),如超過1年者每多滿1年需多

                                          支付3天的薪水最多支付到90天。


                           10、危險加給:若從事勞工部公布之危險行業(包括在加油站工作員

                                工),依危險程度,雇主應支付最低薪的10%、20%或30%之危險加

                                給;若其從事之行業危險性極高,如與爆炸或易燃物料有關行業,其

                                危險加給可達本薪的30%。

                    (二)僱傭契約之終止


                                僱傭契約之終止可分為解僱及辭職,在解僱的情況下,又可分為有正

                           當理由之解僱及無正當理由之解僱。鑒於不同情況之終止僱傭關係,對雇

                           主所應支付之費用有很大差別,茲分述如下:

                           1、有正當理由之解僱

                                     有正當理由的解僱於在員工有下列情形之1者適用之:


                             (1)不誠實。

                             (2)行為不當或缺乏自制。

                             (3)未獲雇主允許而經常性地為自己或為第3者工作,或該等工作與公

                                   司的業務有競爭性,或對該員工的工作品質有不利影響。

                             (4)員工經刑事判決確定,且未獲緩刑。


                             (5)怠於執行職務。

                             (6)工作時間醉酒。

                             (7)洩漏業務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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